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的工作提示》(政务公开工作提示〔2022第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都匀经济开发区综合事务办联系(地址:都匀市匀东镇东冲东升苑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314办公室,邮编:558000,电话:0854-83196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都匀经济开发区在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动我区各项工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公开,落实好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止2021年12月31日,都匀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558条,其中政务微信主动公开372条。
(二)依申请公开。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52号)和《黔南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截止2021年12月31日,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接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公开要求。对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的程序、内容、形式及责任,逐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二是持续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开展保密审查,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着重强化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查,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根据全省、全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有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与有关部门和服务公司对接联系,及时更新都匀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相关信息。二是积极主动与区各部门沟通联系,不断充实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及基本信息,及时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三是不断加强对区域内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搭建信息互通的平台,对区各部门报送的挂网信息严格实行层层把关,重要敏感信息必须经过区综合事务办分管同志、主要同志审核后,逐级报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审批同意方能发布,防止出现报道差错尤其是原则性错误。
(五)监督保障。区管委会未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机构,也无专门编制人员负责此类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都匀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由区综合服务办负责开展。并由区纪工委督促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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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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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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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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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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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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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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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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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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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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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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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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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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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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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8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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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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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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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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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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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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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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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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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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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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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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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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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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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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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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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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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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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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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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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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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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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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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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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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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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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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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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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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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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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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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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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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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够透彻,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单一,数量不够,质量不高,主动性不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务公开的学习与培训。积极参加州、市政务公开的培训,着力提升专职人员对申请公开件办理规范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对接处理并及时予以回应,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继续做好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都匀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后,现仅保留区综合事务办公室、区产业发展服务办公室,区财政局三个内设机构,无下设部门及乡镇,区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区综合事务办公室统筹开展。
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